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国税总局“抠字眼”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19-02-26 13:39

  你也许能经常听到“小微企业”这个说法,但你知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什么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26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通过在线访谈活动,对网友提问专门作出解释,事关千万企业缴税大事。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表示,“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国税总局“抠字眼”(图1)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刘宝柱说道,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刘宝柱指出,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他最后提醒,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谨记税法上的“小型微利”四个字,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去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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