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灯强 陈莉莉:当前形势下保护和支持企业家的若干建议

来源:决策与信息杂志    发布时间:2018-11-03 11:26

  【编者的话】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广大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吃下了定心丸。民营企业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灵魂,保护企业家的创业激情、维护其合法权益,对症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是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民营企业迎难奋进的关键。本文围绕如何保护和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剖析当前企业家面临的困难及可行的对策,分析透彻、要言不烦,极具参考价值。

  当前形势下保护和支持企业家的若干建议

  李灯强 陈莉莉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离不开企业家群体的重要贡献。具体到湖北省,经济总量能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经济竞争中逐步攀升至全国第7位,离不开东风汽车公司、中建三局、葛洲坝集团等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和九州通、卓尔控股有限公司、稻花香集团等民营企业的企业家的努力经营。然而,企业家群体表面的繁花似锦对应的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殚精竭虑、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征程上,进一步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综合社会环境尤为重要。

  一、当前企业家们面临多重压力

  1.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外向型企业压力巨大。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使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和投资增长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之风此起彼伏。近日,美国对中国挥舞“232调查”和“301调查”大棒,对中国额外征收高额关税。无论中美贸易争端以何种方式收场,外向型企业的国际经营环境在短期内趋向恶化将是大概率事件。2017年,湖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总值达1792.4亿元,增长率为19.1%,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57.2%。此外,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有交叉)进出口值达1192.5亿元,增长率为20.8%。据预计,湖北省主要出口产品都将在美国对华征收高额关税的清单之列,相关出口企业将为此承受极高的市场风险。

李灯强 陈莉莉:当前形势下保护和支持企业家的若干建议

  2. 增值税留抵税款不退问题。所谓增值税留抵税款不退,是指当纳税人当期销项税款不足以弥补其进项税款时,其差额称为留抵税款,当期不退,结转下期抵扣。在欧洲等地的增值税体制中,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部分税务局会退税,但中国对这部分超出的进项税额实行的是留待下期抵扣的政策。对于高科技重资产企业而言,企业在销项没有实现时,设备购进要征收16%的进项税款,厂房投资要征收10%的进项税款,这对前期投资巨大且短期无法销售产品的高科技重资产企业尤为不利。此外,增值税留抵税款在“高进、低销”行业(如农机、生产性服务业)和初创期企业也普遍存在。企业还没有取得销售收入,就要为前期投入的设备、原料缴税,实质上占用了企业大量宝贵的资金,严重制约创业企业的发展。

  3. 要素成本持续上涨。首先是原材料成本上涨幅度较大。例如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混煤价格近期约每吨700元,较之前期的每吨500元,涨幅达40%;钢材平均价格从每吨3000元上涨至每吨3700元,涨幅超过20%。其次,用工成本居高不下。据一位在深圳、武汉、黄冈均有生产企业的企业家反映,按实际工作效率计算,黄冈的员工工资超过武汉,武汉的员工工资超过深圳。与工资挂钩的相关费用也水涨船高,对部分劳动密集型的民营制造业企业而言,“五险一金”占工资支出的40%以上。再次,企业物流成本每年平均上涨幅度超过10%,直接降低了制造业等实体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个别民企反映,每年过路费挤占纯利润的2%~3%,使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4.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以国家资本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民营企业所占份额甚少。湖北省人大去年的一次专题调研显示:一半以上的企业反映银行贷款满足率低,银行抽贷、惜贷现象严重。737份企业调查问卷显示:385家企业反映贷款手续太繁琐;362家企业反映银行抵押品要求过高;293家企业反映贷款利率和其他成本太高;228家企业反映融资渠道太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除了要付出基准利率上浮50%~100%以上的高利率、贷款额20%的抵押外,还需要个人财产抵押,尤其需要法人代表及家属按手印。

  5. 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当前,一些地方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只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并没有形成鲜明的导向,没有形成真正重视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氛围,主要表现有:一是立法对民营企业保护不力,在执法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存有偏见,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个别政府部门不愿意和民营企业家接触,抱有“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心态,避责不作为;三是一些地方在投资核准、财税政策、土地使用、PPP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区别对待,在规模上“重大轻小”,在身份上“重公轻私”。

  6. 企业家们整体健康情况欠佳。通过观察近年来调研所接触的企业家,笔者发现,由于创业企业家工作忙、担子重、压力大,长期处在激烈竞争和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几乎没有精力和时间照顾自己的身体,一些企业家自嘲吃药比吃的米饭多。

  二、保护和支持企业家的若干建议

  正如熊彼特所言,“经济的真正动力阶层在于企业家,他们把新的思想、新的技术,通过新的组织形式和新的制度投入市场,并且不断地开拓市场,这样使得经济得以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家的素质、才能和奉献精神往往决定所在企业的兴衰成败。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最为稀缺的人才资源之一。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尤其需要激励和保护企业家,使他们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参与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

  1.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获得感。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补偿救济。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权益,加强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和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尤其不得以无关企业自身利益的小事随意占用企业家的宝贵时间。

  2.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永远在路上,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间断推进。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痛点难点都将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构成实际的障碍,那些营商环境痛点难点较多的地方则会逐渐成为企业家的“山海关”。下大力气推进“互联网+放管服”,实行网上办,需要企业跑的只跑一次。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让企业第一时间完整掌握涉企优惠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准入、资金、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的制度化平台,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在湖北发展有信心、有获得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隐性变相“吃拿卡要”等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李灯强 陈莉莉:当前形势下保护和支持企业家的若干建议

  3. 努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湖北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产能先进但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需要缓冲期扶持或者符合其他要求的企业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设立民营银行,进一步打破银行业垄断。加强政银企合作,通过设立“过桥”资金池、银证合作基金等方式,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变相提高融资成本、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引导有技术、有市场、有品牌、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拖欠源头企业,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手段化解风险。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指导,挖掘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跟踪培养,建立梯次型上市后备资源库。

  4.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第一,完善增值税制度,尽快解决增值税留抵税款退税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高科技重资产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也会困难重重。第二,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实行省、市、县三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分别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和公积金缴存比例,允许依法参保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第四,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创新物流配送模式,严格落实通行费减免政策,降低物流成本。第五,降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剥离国企承担的大量社会功能,如教育、医疗和养老等。

  5. 建立尊重关心企业家身心健康的具体制度。第一,对社会贡献突出的企业家给予“五一劳动奖章”及“省政府专项津贴”。第二,省工商联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进行免费体检,每年组织一次疗养。第三,每年组织若干专题的短期研修班,邀请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著名企业家、法律等领域知名学者授课,为企业家解惑。

  (载《决策与信息》2018年第7期、湖北新型智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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