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做到三谨防

来源:中国文化观察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14:05

中国文化观察网讯(佀保军 副研究馆员)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一批批建立,各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火热”起来。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申报和保护传承中不能一味地追求项目的级别、名录的多少、领导的认可或暂时的社会效应,要做到三谨防。

谨防被利用。一是谨防被申报单位利用。有些申报单位和地方为了争取到保护经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上项目”。保护经费拨下来后,又做不到专款专用; 二是谨防被商家利用。一些商家也为了自己的产品能冠上“非遗”的名号,从而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也在“忽悠”地方政府和受理机构。不少地方政府和商家之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此重视”,往往看重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价值”,而并非一心一意本着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目的出发。如广东的凉茶,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马上就有代表着企业利益的政府官员出面声明,称凉茶市场将由哪些家企业垄断经营,而遍布大街小巷的凉茶店,则面临着被清洗的局面。

谨防走样。有些申报单位和地方为了能申报为一定级别的非遗名录,不惜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把它“失真”。本来一个好端端的原生态项目,硬是把它“包装”成一个主观性很强的所谓“非遗”项目。比如,一个原本由民间操办的传统节日,随着政府的“积极参与”,仪式的主持人由寨老变成了官员,仪式内容也从传统的迎神赛会变成了来宾介绍、领导讲话、政府颁奖、嘉宾剪彩,而原本仪式的主人则成了不折不扣的看客,民俗变成了“官俗”。不可否认,当地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却好心办错事,事实上破坏了民间文化的自主传承。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反客为主,取代了传承人,不但挫伤了传承人传承遗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影响到遗产的原生态性、民间性与真实性。 

谨防滥开发。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作为一种历史符号来记录,因为它已没有实时成长的土壤,没有传承与发扬的现实意义,只能作为一种历史来保存和研究它,所以它只能被保护起来,没有必要再大张旗鼓地把它“发展”成一个节目、一台戏、一个比赛或一个产业项目。但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用的却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套路。尤其是一些地方传统特色文化,有被过度开发其商业价值之嫌。只要有利用的价值,不论档次,标准好坏、规范与否,都可任其泛滥,以致在各种商业宣传活动中慢慢变质、变味。这与其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不如说是一种破坏。

那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申报和保护传承中怎样才能做到不被利用、不走样、不被滥开发呢?首先,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仅仅做好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非遗生存环境的维护和改善,以及资金的支持;学者们不能过分热情,仅仅做好将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发掘出来,让它们进入政府保护的视野;商家们不能过分逐利,仅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传承人不能过分安于现状,要积极做好非遗保护和技艺传授。其次,建立一套由多方人员参与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政府的过多干预、学者们的过分热情、商家们的过分逐利、传承人的责任心等行为,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编辑:Duty editor-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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